关于拟认定恩施自治州建始吴家湾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吴家湾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三级标准的公示
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恩施州经信局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专业考评机构,经企业自评、县级初核、网上申报、州级资料审查及现场复查考核,拟认定恩施自治州建始吴家湾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吴家湾煤矿达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三级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到恩施州经信局煤炭行业管理科。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联系人:张卫;联系电话:0718-8251900;
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建设大厦2楼217室;
邮编:445000
恩施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