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经信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
一、根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内专项行业规划。
二、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积极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
三、负责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产业优化升级。负责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四、负责组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
五、负责指导和推进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牵头推进沿江化工产业关改搬转工作。
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鄂公网安备42280002001026号